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不动产是可以抵押的。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、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,都可以抵押。但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不动产,才可以进行抵押。并且不动产需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:(一)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(二)建设用地使用权;(三)海域使用权;(四)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;(五)正在建造的建筑物、船舶、航空器;(六)交通运输工具;(七)法律、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。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。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,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。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,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。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,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下列房产不得设定抵押:(一)权属有争议的房产;(二)用于教育、医疗、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;(三)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;(四)已公告拆迁的房产;(五)被依法查封、扣押、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的房地产;(六)依法不得抵押的房产。法律依据: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》 第 以属于国有资产的房屋设定抵押时,须报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备案。